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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好声音》版权亿元易主 灿星斥模式方毁约

2016-01-29 23:20:31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:
中国好声音?摊上大事儿啦!

近日,唐德影视在证劵市场公布与Talpa传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Talpa”)合作,获得《……好声音》(“The voice of……”)节目的版权。1月27日,Talpa向曾制作过《中国好声音》《中国好歌曲》《蒙面歌王》等节目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灿星制作”)发布禁制令,禁止其制作及播放《中国好声音》第五季节目。

不过对此,灿星制作有着不一样的说法。昨日灿星文化发布声明,称他们引进的《The Voice Of……》模式遭遇版权方Talpa公司的单方面毁约行为,并斥责Talpa坚持天价模式费的不合理需求,并表示一旦双方谈判破裂,那么“灿星制作将全新研发模式,制作完全自主原创的《中国好声音》节目”。

四年间模式费翻了30倍

2012年,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《The Voice Of……》节目模式,按照国际惯例,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%左右,因此在2012年,灿星制作向Talpa支付了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。不过节目自开播以来一直保持收视领先,去年总决赛的一条60秒广告,拍出3000万多天价,这让制作方灿星制作声名大噪,播出平台浙江卫视跻身一线卫视。

按照惯例,节目模式合同一般有效期是三年,每年续约一次。早在2015年8月,就有消息称,灿星制作只从Talpa手中买了四年版权。当时,灿星制作对媒体回应,《中国好声音》版权是三年一签,但灿星制作拥有“独家优先续约条款”,在中国内地地区,除非灿星制作不买,别家才能买。按灿星制作说法,2013年,Talpa公司称,国内有其他卫视及制作公司愿意出一亿元采购《The Voice Of……》节目模式,要求灿星制作将模式费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。最终,双方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得以续约成功。

然而到了今年初,在A股上市的唐德影视(就是范冰冰和赵薇都有股份的那家公司)也参与到《The Voice Of……》节目模式的竞价中来,并获得了模式版权。1月27日,Talpa方面发声,对灿星提出禁制令,并指出Talpa已于1月8日终止灿星一切有关《中国好声音》的合约权力,也没有就下一季与之续约。

模式费水涨船高已成常态

事实上,模式费的盲目上涨,并不是灿星制作一家公司遇到的问题,国内不少现象级节目在成功之后都遇到类似的模式续约问题,模式方同样是挑动国内其他电视台和视频网站,进行模式哄抢,借机大幅上调模式费。原先这些节目的模式费仅人民币一百万到二百万元不等,如今续约的费用基本都超过两千万,少数电视台为了保住模式,还不得不接受与模式方瓜分本台广告收入的“霸王条款”。

由于国内电视台和视频网站哄抢同一模式,导致中国成为海外版权交易中的“冤大头”,在国外规范市场中从未出现的天价模式费,将成为中国电视产业发展中的一个“现象”,由此导致大量的资金外流。对比国际电视市场,欧美、日韩各国成熟的模式节目一般也都只在一家固定的电视机构播出,《The Voice Of America》已经在NBC播出七季;《美国偶像》固定在FOX播出14季。在全世界所有电视制作水准较高、电视行业较为发达的国家,从未出现过一档成熟、成功的模式节目遭遇巨额版权费“勒索”,甚至以中途“跳槽”的情况。

而灿星制作表示,作为全中国最早付费引进海外模式节目的制作单位之一,灿星制作始终尊重知识产权,保护模式公司的合理权益,他们表示依然愿意在遵守国际惯例的前提下,与Talpa公司重启续约谈判,力争达成合作。但如果Talpa公司依然坚持违背国际惯例,坚持单反面撕毁合约,那么“灿星制作一定会坚决捍卫《中国好声音》这一自主品牌,力争制作出自主研发、原创模式的全新的《中国好声音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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